干式電力變壓器電阻不平衡率
國標GB10228-2008《干式電力變壓器技術參數和要求》
對于2500KVA及以下的配電干式電力變壓器,其不平衡率相為4% ,線為2% ;630KVA及以上的電力變壓器,其不平衡率相(有中性點引出時)為2%,線(無中性點引出時)為2% 。應以三相實測最大值減最小值作分子,三相實測值平均值作分母計算。
由于干式電力變壓器線材及引線結構等原因超過規定時(造成線電阻或相電阻不平衡率大于2%或4%),除應在例行試驗記錄中記錄實測值外,還應寫明引起這一偏差的原因,變壓器使用部門應將直流電阻值與出廠實測進行比較,并且與同溫度下出廠值的相應變化不大于2%。